撫州三和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更新時間:2021-12-21
撫州三和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1-004) |
建設單位名稱 | 撫州三和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陳總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宜黃縣工業園66號 |
項目名稱 | 撫州三和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簡介 | 企業名稱:撫州三和醫藥化工有限公司 項目地點:江西省宜黃縣工業園區 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 行業分類: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 產品及生產規模:100噸/年醋丁酚,30噸/年阿托酸;300噸/年吡咯烷;40t/a奧美拉唑縮合物;300t/a1、3、5-三甲氧基苯;300t/a亞胺基芪;400t/a1、3、5-三溴苯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撫州三和醫藥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
項目負責人 | 劉霖琪 | 報告編制人 | 劉霖琪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娟、劉霖琪、徐聯茜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陳總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12月31日 |
采樣人員 | 曾娟、劉霖琪、徐聯茜 | 時間 | 2021年01月07日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1年01月07日-2021年01月11日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撫州三和醫藥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四氫呋喃、乙酸乙酯、氫氧化鈉、二氯甲烷、甲苯、甲醛、鹽酸、過氧化氫、硫酸、二氧化硫、二甲基甲酰胺、苯胺、一氧化碳、硫化氫、錳及其化合物、粉塵(總塵)、氨、氮氧化物、甲醇、電焊弧光和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54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100%,具體見表6-1。個體檢測抽取15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總合格率為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建議 | 1、配發的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要求,并進一步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建立發放標準和發放臺賬;定期對工人進行培訓教育和監督,確保崗位工人個人防護用品正確有效的佩戴,保護勞動者的健康。 2、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一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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