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年產 16 萬噸甲烷氯化物項目 (四期年產4萬噸甲烷氯化物裝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報告編號:GCKP2019-011)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白銀娟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碼頭工業城 | ||||
項目名稱 | 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年產 16 萬噸甲烷氯化物項目(四期年產4萬噸甲烷氯化物裝置) | ||||
項目簡介 | 二氯甲烷是替代ODS制冷劑HFC-32的原料,F22可在作為聚四氟乙烯聚合物的原料時則不受限制,而近年來聚四氟乙烯需求量增長較快,所以三氯甲烷的配套建設可為作為四氟乙烯原料用的F22生產-提供充足的原料。同時,甲烷氯化物是一種比較好的大宗耗氯產品,對于配套燒堿廠平衡氯氣有重要的作用。隨著該公司的發展壯大,迫切需要抓搶機遇,調整優化產品結構和產業鏈,擴大投資渠道,拓寬工廠經營領域,增加利潤點,并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抗風險能力,因此決定建設16萬噸/年甲烷氯化物裝置。而且實現在工廠內上下游產品聯動,完善產業鏈,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增強企業競爭力。 | ||||
項目負責人 | 張璐 | 報告編制人 | 張璐、曾水波、 姚東陽、彭少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彭少波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白銀娟 | 時間 | 2019.05.23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彭少波 | 時間 | 2019.06.03-2019.06.05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成員 | 時間 | 2019.06.03-2019.06.07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項目主要存在甲醇、氯甲烷、 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鹽酸、硫酸、氯、氫氧化鈉和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所測各檢測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的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 與建議 | 結論:本項目主要存在甲醇、氯甲烷、 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鹽酸、硫酸、氯、氫氧化鈉和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等職業病危害因素。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確定本項目行業分類為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中的基礎化學原料制造,確定本項目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 建議: (1)針對針對應急救援的建議 (2)針對針對噪聲危害的建議 (3)針對職業衛生管理的建議 (4)針對化學毒物危害治理的建議 | |||
專家組評審 意見 | 2019.7.1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開評審會議,會議邀請 金莉、曹和贛、付必惠3位職業衛生專家組成評審組。專家組評審意見如下 (1)完善巡檢工工作日寫實; (2)完善應急救援的調查與評價; (3)細化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分析; (4)評審、驗收組提出的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