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415) | |||||
建設單位名稱 | 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廖新華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火炬大街789號 | ||||
項目名稱 | 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滴丸劑片劑生產銷售的企業。籌建于2001年06月11日,該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火炬大街789號,注冊資金 24903(萬元)、總資產 24903(萬元)。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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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毛圣標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廖新華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12月16號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毛圣標 | 時間 | 2020年12月23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12月23日-2020年12月25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南昌弘益藥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粉塵、噪聲、工頻電場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13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合格率為92.3%,個體檢測抽取2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100%。 所檢測點除制劑車間鋁塑包裝二包裝工的噪聲8h等效聲級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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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確佩戴有效的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實際接噪值; 2、建議企業應制定噪聲危害保護計劃,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專項的噪聲因素危害防護的培訓、宣傳; 3、須加強對其設備的檢維修,防止陳舊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產生噪聲強度變強; 4、須加強其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職業病自我防護意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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