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盛華有色金屬制品廠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277) | |||||
建設單位名稱 | 南昌盛華有色金屬制品廠 | 聯系人 | 周能 | ||
地理位置 | 南昌市灣里區羅亭工業園南安公路以北 | ||||
項目名稱 | 南昌盛華有色金屬制品廠 檢測 | ||||
項目簡介 | 企業名稱:南昌盛華有色金屬制品廠 成立時間:1999年07月29日 工廠地址:南昌市灣里區羅亭工業園南安公路以北 注冊資金:陸佰萬元整 經營范圍:工業金銀制品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南昌盛華有色金屬制品廠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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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付翀 | 報告編制人 | 付翀 | ||
現場調查人員 | 付翀、毛圣標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周能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09月05日 |
采樣人員 | 付翀、毛圣標 | 時間 | 2020年09月12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09月12日-2020年09月18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南昌盛華有色金屬制品廠工作場所存在的噪聲、氮氧化物、氰化物、氰化氫、氫氧化鈉、鹽酸、硫酸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11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100.0%:個體檢測抽取1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總合格率為10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建議 | 1.根據《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規定: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噪聲接觸限值為85db(A)。對于噪聲強度超過85db(A)的作業崗位,為避免作業人員聽力受損,應加強個體防護,并盡量減少接噪時間。 2.企業應按《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一條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相關管理制度,并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3.根據各生產崗位作業人員實際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嚴格按照GBZ188-2014的相關要求為崗位作業人員提供職業健康監護,確保落實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確實做好職業禁忌證、疑似職業病病人和職業病病人的管理及上報工作。 4.加強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知識及防護的培訓,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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