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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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名稱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 聯系人 | 鄒春生 | ||
地理位置 | 九江市濱江東路228號 | ||||
項目名稱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九江石化位于九江市東郊,北瀕長江,南倚廬山,東臨鄱陽湖,占地面積4.2平方公里,企業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是江西省境內唯一的大型石油化工企業。九江石化前身為九江煉油廠,1975年國家批準籌建,1980年10月建成投產,1991年更名為九江石油化工總廠。2000年,根據中國石化集團公司整體重組改制的戰略部署,企業主業部分(生產經營性資產)全部劃入集團公司上市部分,組建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九江分公司,存續部分繼續保留為中國石化集團資產公司九江分公司,形成了總廠、分公司并存的管理體制。2007年,經過前期不斷的改制分流、移交辦社會職能、實施清理整頓與體制轉換,企業剩余非上市部分按要求轉換為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兩個分公司各自分開獨立運作,人、財界定清晰,實行一套領導班子管理,企業發展由此再開新局。 九江石化現有原油一次加工能力1000萬噸/年、綜合加工能力800萬噸/年,主要有常減壓、催化裂化、連續重整、延遲焦化、汽柴油加氫、渣油加氫、加氫裂化、催化汽油吸附脫硫、煤制氫、聚丙烯、乙苯苯乙烯、烷基化(未完成驗收)等主體生產裝置,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輔助系統等。主要產品有汽/煤/柴油、三苯、液化氣、石油焦、聚丙烯、苯乙烯等。原油通過儀—長原油管道進廠,成品油主要通過九—昌—樟管道、鐵路、水路等方式出廠。2019年公司完成加工總量848.57萬噸,其中加工原油786.60萬噸,均創歷史新高;實現利潤8.91億元,上繳稅費123.41億元,連續第四年位居江西省首位。 九江石化原油主要通過江蘇儀征至湖南長嶺原油管線直接進廠,部分通過長江水路運輸進廠,沿江共有7個碼頭,9個泊位(其中油品碼頭4個,6個泊位;聚丙烯和煤碼頭各1個,泊位各1個;拖輪碼頭1個,泊位1個),可直接對外輪開放,2016年6月14日儀長原油管道復線黃梅至九江支線投運成功,該支線長約57千米,設計輸量1000萬噸/年。鐵路專用線與京九、武九、合九、銅九鐵路線相連。成品油主要通過九江-南昌-樟樹成品油管道發往江西省各地,也通過鐵路、水路發運至全國。 九江石化通過了質量體系和HSSE體系認證,建立了融合6個國家級體系標準、4個中國石化標準的一體化管理體系,先后獲得了“全國環保先進單位”、“全國綠化先進單位”、“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思想政治工作先進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全國文明單位”等榮譽稱號。 “十二五”期間,九江石化積極弘揚“追求卓越,嚴細管理,真抓實干,勇創一流”的新時代企業精神,傾力培育“綠色低碳”“智能工廠”兩大核心競爭優勢,滾動塑造九江石化特色管理模式,高標準建成投產油品質量升級改造工程。2015年,九江石化獲評“全國文明單位”,成功入選國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試點示范企業。 邁進“十三五”,面對經濟新常態,九江石化致力創新驅動、內涵發展,推進提質增效、轉型升級,努力實現更有質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續的發展,打造千萬噸級綠色智能一流煉化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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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劉霖琪、萬超、付翀、楊昇、曾娟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鄒春生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07月16日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劉霖琪、萬超、付翀、楊昇、曾娟 | 時間 | 2020年07月21日-2020年07月24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07月21日-2020年08月01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煤塵、矽塵、聚丙烯粉塵、其他粉塵(催化劑粉塵、焦炭粉塵和硫磺粉塵)、溶劑汽油、液化石油氣、硫化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氨、臭氧、鹽酸及氯化氫、氫氧化鈉、硫酸、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噪聲、高溫和工頻電場、照度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747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78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98.7%,個體檢測抽取18人次進行個體粉塵(總塵),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13人次進行個體粉塵(呼塵),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28人次進行個體溶劑汽油檢測,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10人次進行個體苯檢測,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4人次進行個體甲苯檢測,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8人次進行個體二甲苯檢測,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3人次進行個體甲醇檢測,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4人次進行個體苯乙烯檢測,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2人次進行個體乙苯檢測,合格率為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除煤制氫運行部盈德空分外操工個體噪聲強度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其余各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和《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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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確佩戴有效的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實際接噪值。 建議企業應制定噪聲危害保護計劃,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專項的噪聲因素危害防護的培訓、宣傳。 須加強對其設備的檢維修,防止陳舊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產生噪聲強度變強。 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一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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