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洪都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103) | |||||
建設單位名稱 | 南昌洪都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王經理 | ||
地理位置 | 南昌市青云譜區昌南工業園 | ||||
項目名稱 | 南昌洪都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南昌洪都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一家港澳臺與境內合資企業,公司主要生產汽車用機加零部件和汽車變速箱用殼體、中間板及發動機用過渡連接板、后正時蓋。公司位于南昌市昌南工業園新地路218號,占地面積35畝,現有員工120余人。 公司秉承“誠信興業,創新致勝”的經營理念,先后與江鈴股份有限公司、五十鈴發動機有限公司、格特拉克江西傳動系統有限公司、長城汽車公司建立了穩固的合作配套關系,公司的業務范圍從最初的沖壓焊接件擴展到發動機、變速箱等殼體類高端數控加工產品。 目前公司擁有立式加工中心、臥式加工中心、數控車床70余臺,以及沖壓設備10臺和焊接設備6臺等生產設備,并配備了三坐標機、輪廓儀、高度尺、內徑千分表、游標卡尺、粗糙度測量儀等檢測設備。 公司產品機加件主要材料為ADC12鋁合金件。 公司產品沖壓件主要產品為SPHC鋼材。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南昌洪都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付翀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王經理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05月12日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付翀 | 時間 | 2020年05月17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05月17日-2020年05月18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南昌洪都汽車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鋁合金粉塵和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8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100%,個體檢測抽取1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 ||||
建議 | 1)配發的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要求,并進一步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建立發放標準和發放臺賬;定期對工人進行培訓教育和監督,確保崗位工人個人防護用品正確有效的佩戴,保護勞動者的健康。 2)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一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