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掌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025)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掌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姜華東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撫州市樂安縣前坪工業園區 | ||||
項目名稱 | 江西掌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掌護智慧醫療成立于2011年,總部位于深圳,是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公司長期精耕尿病、高血壓等慢病管理領域,是國內物聯網智能終端設備的開創者。從智能硬件設計、研發、生產到云端慢病管理系統的開發,核心團隊憑借著豐富的行業經驗和創新設計理念,基于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構建起了院外居家血糖管理云平臺、院內血糖管理云平臺和慢病互聯網醫院平臺的業務格局。 公司擁有一大技術研發中心、兩大先進生產基地,主營產品包括多參儀一體機、血糖儀、血壓計等智能終端設備。截止目前,公司在智能血糖儀領域申請了60多項專利,共12款血糖儀通過CFDA認證。公司產品已服務中南大學湘雅醫院、鄭州大學第五附屬醫院等200余家大型醫療機構,平臺累計服務糖尿病等慢病患者超過30萬人。 除了終端智能醫療設備,公司還兼營口罩、額溫槍等醫療防護用品的研發生產。目前,公司擁有14條口罩生產線和8條條額溫槍生產線,日產能分別達100萬只和4萬臺,是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的國家級重點疫情防控保障企業。 未來,公司將繼續探索實踐慢病管理的創新服務模式,讓每一位慢病患者都能享受到觸手可及的醫療服務,致力于成為中國有影響力的智能慢病管理行業領導者。同時公司將加大新型醫療防護用品的研發生產力度,為提高居民防疫能力、守護居民健康做出持續努力。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江西掌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曾水波 | 報告編制人 | 曾水波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劉靜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姜華東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03月01日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劉靜 | 時間 | 2020年03月12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03月12日-2020年03月16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江西掌護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二氧化錫、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照度和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49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和《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的限值要求。 | ||||
建議 | 1)配發的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要求,并進一步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建立發放標準和發放臺賬;定期對工人進行培訓教育和監督,確保崗位工人個人防護用品正確有效的佩戴,保護勞動者的健康。 2)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一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