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雙匯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137) | |||||
建設單位名稱 | 南昌雙匯食品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李尚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贛江新區中醫藥科創城陽光大道1號 | ||||
項目名稱 | 南昌雙匯食品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南昌雙匯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年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曾娟 | 報告編制人 | 曾娟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娟、劉霖琪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李尚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06.05 |
采樣人員 | 曾娟、劉霖琪 | 時間 | 2020.06.16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06.16-2020.06.22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南昌雙匯食品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其他粉塵、氨、硫化氫、碳酸鈉、丁酮、乙酸丁酯、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59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本次檢測總合格率為89.8%。個體噪聲檢測抽取6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檢測總合格率為83.3%。 本次檢測點除屠宰車間一次吊掛工個體噪聲、屠宰車間二次吊掛位二次吊掛工及燎毛機工位燎毛工、肉制品低溫車間一包裝工序108#拉伸包裝機操作位拉伸包裝工及包裝工序挑揀工操作位挑揀工、肉制品高溫車間(三車間)殺菌工序2#倒篦機倒篦機手及包裝工序701#包裝機手噪聲8小時等效聲級的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其余檢測點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建議 | 1)配發的個人防護用品應符合相關法規標準要求,并進一步加強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建立發放標準和發放臺賬;定期對工人進行培訓教育和監督,確保崗位工人個人防護用品正確有效的佩戴,保護勞動者的健康。 2)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當接受職業衛生培訓,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依法組織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進一步做好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后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 4)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 5)建議用人單位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確佩戴有效的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且為噪聲超標崗位的相關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職業健康體檢結果有異常的可以嘗試輪崗作業以保證作業人員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