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責任公司昌寧高速樂安服務區加油站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051-7)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責任公司 昌寧高速樂安服務區加油站 | 聯系人 | 康翠萍 | ||
地理位置 | 昌寧高速樂安服務區 | ||||
項目名稱 |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責任公司 昌寧高速樂安服務區加油站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責任公司昌寧高速樂安服務區加油站位于昌寧高速樂安服務區 產品:汽油、柴油。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昌寧高速樂安服務區加油站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楊昇 | 報告編制人 | 楊昇 | ||
現場調查人員 | 楊昇、萬超、劉霖琪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康翠萍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03月28日 |
采樣人員 | 楊昇、萬超、劉霖琪 | 時間 | 2020年04月06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04月06日~2020年04月11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對江西高速石化有限責任公司昌寧高速樂安服務區加油站工作場所存在的溶劑汽油、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4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 ||||
建議 | 一、針對有毒物質危害治理的建議 從本次評價檢測相關檢測結果進行分析;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在工作時正確佩戴好防毒口罩,并選擇正確的過濾效果的口罩,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實際接毒值; 2、須加強相關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檢查出現異常的須按要求進行復查,并調離相關作業崗位。 二、針對噪聲危害治理的建議 從作業場所噪聲強度的檢測結果進行分析,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確佩戴有效的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實際接噪值; 2、須加強相關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檢查項目須覆蓋純音聽閾測試,職業健康檢查出現異常的須按要求進行復查,并調離相關作業崗位; 3、須加強對其設備的檢維修,防止陳舊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產生噪聲強度變強; 4、須加強其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職業病自我防護意識。 三、針對職業衛生管理的建議 1、企業應制定呼吸保護計劃和聽力保護計劃,并明確負責人。 2、嚴格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的要求設置公告欄。設置在辦公區域的公告欄,主要公布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設置在工作場所的公告欄,主要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