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華輝木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046) | |||||
建設單位名稱 | 南昌華輝木業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曾黎建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小藍經濟技術開發區富山一路288號 | ||||
項目名稱 | 南昌華輝木業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南昌華輝木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 是一家專業生產、銷售飾面環保板材、強化復合地板、三聚氰胺浸漬紙等新型裝飾材料的企業。公司現有高性能國內先進的熱壓機10多臺, 且擁有先進的強化地板加工生產線2條、新引進的二次臥式浸漬覆涂干燥生產線2條、各種模板100多塊、常年備有100多種花色,可以滿足客戶的不同需求。公司生產的三聚氰胺飾面板,主要選用大亞牌和福人牌中纖板、刨花板為基材, 表面上覆上三聚氰胺浸漬面紙,經短周期熱壓形成的新型裝飾板材。產品具有外觀美麗,耐熱、耐污染、握釘力強、不變形、密度均勻、不傷鋸、不崩邊、環保、易于清潔等性能,主要用于板式家具制作及室內裝修等。公司總代理大亞刨花板、密度板;福人中纖板、刨花板;中福公司的中纖板。 為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保障勞動者健康和相關權益,用人單位應當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為勞動者提供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中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南昌華輝木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其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年度檢測與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楊昇 | 報告編制人 | 楊昇 | ||
現場調查人員 | 楊昇、曾娟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曾黎建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年06月01日 |
采樣人員 | 楊昇、曾娟 | 時間 | 2020年03月30日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年03月30日-2020年04月05日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對南昌華輝木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木粉塵、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噪聲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25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總合格率為96.0%,個體檢測抽取1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合格率為100%。 本次檢測結果表明所檢測點除家具車間“開料機操作位/開料工”的8小時噪聲等效聲級的檢測結果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檢測點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
建議 | 一、針對噪聲危害治理的建議 從作業場所及個體噪聲強度的檢測結果進行分析,特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強度噪聲設備區域如:開料機、封邊機、砂光機等時正確佩戴有效的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實際接噪值; 2、減少相關作業人員在高強度噪聲設備區域如:開料機、封邊機、砂光機等的作業時間; 2、須加強相關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檢查項目須覆蓋純音聽閾測試,職業健康檢查出現異常的須按要求進行復查,并調離相關作業崗位; 3、須加強對其設備的檢維修,防止陳舊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產生噪聲強度變強; 4、須加強其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職業病自我防護意識。 二、針對粉塵危害治理的建議 從本次評價檢測相關檢測結果進行分析。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在工作時佩戴好防塵口罩,并選擇正確的過濾效果的口罩,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實際接塵值; 2、須加強生產區域的環境衛生,定期打掃地面,防止工作時產生揚塵。 三、針對職業衛生管理的建議 1、企業應制定呼吸保護計劃和聽力保護計劃,并明確負責人。 2、嚴格按照《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的要求設置公告欄。設置在辦公區域的公告欄,主要公布本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等;設置在工作場所的公告欄,主要公布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崗位、健康危害、接觸限值、應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檢測日期、檢測機構名稱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