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廣宥鞋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報告編號:GCJC-20-113)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廣宥鞋業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原軍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南昌市向塘鎮站前路 | ||||
項目名稱 | 江西廣宥鞋業有限公司定期檢測 | ||||
項目簡介 | 江西廣宥鞋業有限公司隸屬于廣東清遠市廣碩鞋業有限公司(集團),2007年2月28日成立于南昌縣向塘經濟開發區,2007年10月18日投產。廠區面積350畝,為NIKE簽約加工廠,代號“XB”,專業生產世界第一運動品牌——NIKE運動鞋。 | ||||
項目負責人 | 劉霖琪 | 報告編制人 | 劉霖琪 | ||
現場調查人員 | 劉霖琪、付翀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原軍 | 現場調查時間 | 2020.05.15 |
采樣人員 | 劉霖琪、付翀 | 時間 | 2020.05.19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20.05.19-2020.05.22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我公司對江西廣宥鞋業有限公司工作場所存在的粉塵、二氧化硫、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丙酮、丁酮、環己烷、噪聲、工頻電場、紫外輻射等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現場檢測,共采樣/檢測117個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點/崗位,合格點數為115個,總合格率為98%。個體檢測抽取5人次進行個體噪聲檢測,總合格率為75%。 所檢測點除輔助車間打粗房打粗機操作位打粗工和掃粗房掃塵機操作位掃塵工噪聲的8h等效聲級檢測結果與輔助車間刨板工個體噪聲強度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其余檢測點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19)和《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 1-2010)的要求。 | ||||
建議 | 1、根據本次檢測結果,針對高噪聲作業場所制定聽力保護計劃,并明確負責人;針對本次評價檢測中噪聲強度超標的作業人員,按照相關制度要求,持續做好相關培訓和監督工作,防止出現未佩戴個人防護用品的現象 2、企業應按《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十一條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相關管理制度,并嚴格按照制度執行。 3、根據各生產崗位作業人員實際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及職業健康檢查要求,嚴格按照GBZ188-2014的相關要求為不同崗位作業人員提供職業健康監護,確保落實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確實做好職業禁忌證、疑似職業病病人和職業病病人的管理及上報工作。 4、加強作業人員的職業衛生知識及防護的培訓,應當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勞動者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