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州市金溪匯通香料有限公司 年產6500噸香料(二期300t/a玲蘭吡喃、200t/a山蒼籽油、200t/a香茅油)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報告編號:GCYP2019-009) | |||||
建設單位名稱 | 撫州市金溪匯通香料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王斌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金溪縣工業園區內 | ||||
項目名稱 | 撫州市金溪匯通香料有限公司年產6500噸香料(二期300t/a玲蘭吡喃、200t/a山蒼籽油、200t/a香茅油)建設項目 | ||||
項目簡介 | 撫州市金溪匯通香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占地面積約51171.5㎡,公司地處江西省金溪縣工業園區內。 公司技術開發團隊知識結構合理,協同研究能力較強,已形成研發梯隊。成員中有具有豐富科研經驗的香料博士2人,香料高級工程師4人,技術員10人,均有科研成果發表和技術開發的實踐經驗。該公司研發的苯乙醇,苯酚系列,產品技術處于國內領先、世界一流,具有很強的競爭力,并產生較大經濟效益。 本項目的實施對提高企業產品質量,增加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增加企業收入,增強企業自我生存和自我發展的能力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同時為解決該公司的原料供應問題,根據金溪縣的實際情況,帶動農民種植香料,增加農民收入,并形成產業化。此外本項目投產后將需要增加部分生產員工,這在一定程度上將緩解當地社會的就業壓力,促進社會和偕穩定和安定團結。 發展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增長點,是縣招商引資的重要載體之一。本公司進駐工業園,對提升園區的人氣,推動地區經濟的多元化發展,增強經濟活力,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的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建設單位應當進行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為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預防職業病,撫州市金溪匯通香料有限公司委托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對本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 ||||
項目負責人 | 張璐 | 報告編制人 | 張璐、彭少波、姚東陽 | ||
現場調查人員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 | 時間 | / |
采樣人員 | / | 時間 | / | ||
檢測人員 | / | 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通過工程分析、類比調查、資料查詢確定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異戊2-烯醇、異戊醛、甲酸、氫氧化鈉、氨、硫化氫、噪聲等。 | ||||
評價結論 與建議 | 結論: 通過工程分析、類比調查、資料查詢確定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異戊2-烯醇、異戊醛、甲酸、氫氧化鈉、氨、硫化氫、噪聲等。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的規定并結合本項目的特點,評價認為本項目屬于專用化學產品制造,故確定本項目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通過工程分析、預評價補充調查、資料查詢及對本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綜合分析與評價,確定本建設項目在以后的設計、施工和正式投產中,將已考慮到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意見、建議加以落實,并充分吸取同類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經驗,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制度,在保證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措施有效運行的前提下,擬建項目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預測本項目建成投產后,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濃度(強度)可以控制在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規定以下。從職業衛生角度綜合分析,認為擬建設項目從職業病預防的角度來考慮是可行的。
| 建議: (1)針對化學毒物危害治理的建議 (2)針對噪聲危害治理的建議 (3)針對應急救援措施的補充措施 (4)針對職業健康檢查的建議 (5)輔助衛生用室設計的建議 (6)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補充措施 (7)施工過程防護建議 (8)預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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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評審 意見 | 2019年05月17日,撫州市金溪匯通香料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開評審會議,會議邀請曹和贛、陳紹壽、黃宏卿 3位職業衛生專家組成評審組。專家組評審意見如下: (一)《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概況介紹清晰; (二)《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進行了分析與評價; (三)《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的分析、評價正確,提出了對策與建議; (四)評價結論正確。 (五)《評價報告》修改意見: (1)完善評價依據; (2)完善個體防護用品分析; (3)完善應急救援分析評價 (4)評審組提出的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