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單位 | 艾美特電器(九江)有限公司 | 檢測類別 | 委托檢測 |
受檢單位 | 艾美特電器(九江)有限公司 | 采樣日期 | 2019.08.21 |
報告編制人 | 萬超 | 報告編號 | GCJC-19-159 |
受檢單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城西港區 | 檢測日期 | 2019.08.21~2019.09.07 |
采(送)樣單位 | 江西贛昌評價檢測技術咨詢有限公司 | ||
樣品狀態 | 吸收管兩端密封、炭管、濾膜包裝完整 | 樣品數量 | 90件 |
檢測項目 | 丙烯腈、苯乙烯、高溫、粉塵、苯、甲苯、二甲苯、二氧化錫、二氧化氮、電焊弧光、噪聲、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酸、氫氧化鈉、氨、過氧化氫、鹽酸 | ||
采(送)樣人 | 萬超、楊昇 | 收 樣 人 | 黃舒燁 |
采樣依據 | 《工作場所空氣中有害物質監測的采樣規范》GBZ159-2004 | ||
評價依據 |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 | ||
檢測結果評價 | 所測點3U廠房粉碎間粉碎工,4U廠房前網油壓成型位成型工、前網切邊位切邊工、前網點焊位點焊工、后網油壓成型位成型工、后網切邊位切邊工、后網點焊位點焊工、沖床位1沖床工1、沖床位4沖床工4、沖床位9沖床工9、沖壓課打磨位打磨工;5K廠房碎料位碎料工噪聲的8h等效聲級和5K廠房研掃操作工的個體噪聲強度檢測結果均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其余檢測點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限值要求。 | ||
建議 | 1)須督促相關作業人員進入高強度噪聲設備區域時正確佩戴有效的護耳用品,并據其有效性定期更換,直接降低實際接噪值; 2)建議企業應制定噪聲危害保護計劃,對相關作業人員進行專項的噪聲因素危害防護的培訓、宣傳; 3)須加強對其設備的檢維修,防止陳舊設備運轉時因松動產生噪聲強度變強; 4)須加強其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增強職工的職業病自我防護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