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報告編號:GCXP2019-013) | |||||
建設單位名稱 | 進賢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 聯系人 | 李國友 | ||
地理位置 | 南昌進賢縣衙前鄉上湖村 | ||||
項目名稱 | 進賢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
項目簡介 | 進賢嵐湖第二水泥公司(以下簡稱進賢嵐湖)已取得江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對進賢嵐湖第二水泥有限公司轉型為水泥粉磨站符合水泥行業準入條件的批復》(贛工信建材【2012】67號)批文,拆除原有Φ3.6×12m水泥機立窯,進賢嵐湖公司整體搬遷異地技改。為此,安徽海螺和進賢嵐湖合資成立進賢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進賢海螺),在南昌進賢縣衙前鄉上湖村,規劃建設100萬t/a水泥粉磨站。后企業進行了擴建,擴建了一條100萬t/a礦渣微粉生產線,2016年4月進賢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下達了礦渣微粉技改水泥磨生產線的批復,企業進行了改建,于2016年6月二期工程進行了水泥粉磨的試生產。 進賢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屬于“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企業,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規定,綜合現場調查分析結果,判定進賢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的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屬于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7號)第二十條“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的規定,為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真實全面地反映各崗位職業病危害狀況,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 ||||
項目負責人 | 趙俊俊 | 報告編制人 | 趙俊俊、彭少波、王冠、曾水波、姚東陽 | ||
現場調查人員 | 曾水波、胡小毛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李國友 | 現場調查時間 | 2019.5.26 |
采樣人員 | 曾水波、胡小毛 | 時間 | 22019.06.03-2019.06.05 | ||
檢測人員 | 實驗室人員 | 時間 | 2019.06.05-2019.06.10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該公司主要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化學物質有粉塵[水泥粉塵、石灰石粉塵、石膏粉塵、矽塵]、物理因素[工頻電場和噪聲]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所檢測點項目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強度均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和《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13)的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 與建議 | 結論: 該公司主要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有粉塵[水泥粉塵、石灰石粉塵、石膏粉塵、矽塵]、物理因素[工頻電場和噪聲] 等職業病危害因素。 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的規定,本項目屬于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同時根據公司的接害人員數目、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以及定量分級結果,判定進賢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的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 | 建議: (1)工程技術補充措施及建議 (2) 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補充措施及建議 (3) 應急救援補充措施及建議 (4) 輔助用室補充措施及建議 (5)職業健康監護補充措施及建議 (6)職業衛生管理補充措施及建議 (7)職業健康監護補充措施及建議(8)持續改進性建議 (9)預防性告知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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