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豐藥業有限公司426t/a醫藥中間體建設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報告編號:GCYP2019-026) | |||||
建設單位名稱 | 江西金豐藥業有限公司 | 聯系人 | 蔣凱波 |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上饒市鉛山縣工業園區十九路 | ||||
項目名稱 | 江西金豐藥業有限公司426t/a醫藥中間體建設項目 | ||||
項目簡介 | 上饒市金豐醫藥化工有限公司于2005年經上饒縣人大和茶亭鎮政府聯合招商引資,由浙江臺州客商投資而成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饒市鉛山縣工業園區工業十九路,主要從事醫藥中間體的生產。 企業于2015年建設年產100t普瑞巴林、50t比卡魯胺、50t二苯甲酮、10t魯拉西酮及10t泰諾福韋項目(一期工程),并于2018年驗收通過年產100t普瑞巴林生產裝置,50t比卡魯胺生產裝置正在安裝建設中,其余產品暫不建設。為了擴大生產,搶占醫藥市場,提升企業市場品位,江西金豐藥業有限公司依托現有產品資源,優化工藝,調整產品結構,降低生產成本,把生產低污染、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醫藥中間體作為公司發展的主攻方向。通過多方面考察認證,決定在廠區預留用地上新建年產426t醫藥中間體建設項目。 | ||||
項目負責人 | 張璐 | 報告編制人 | 張璐、彭少波、姚東陽 | ||
現場調查人員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 | 時間 | / |
采樣人員 | / | 時間 | / | ||
檢測人員 | / | 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通過工程分析、資料查詢并結合本項目各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接觸程度、接觸方式、使用量及危害因素危害性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三氯乙酰氯、甲醇、氯化氫、甲基叔丁基醚、氨、氯化亞砜、二氯甲烷、甲苯、氯乙酰氯、DMF、三聚氯氰、異丙醇、乙腈、乙酰氯、芐胺、乙酸乙酯、三乙胺、醋酸、丁酮、醋酐、氫氧化鈉、吡啶、對甲苯磺酰氯、硫酸、N,N-二甲基苯胺、硼氫化鈉、甲胺、硫酸二甲酯、正庚烷、硫光氣、異戊醛、正己烷、二正丙胺、氰化鈉、氰化亞銅、氰化氫、甲酸、噪聲。 | ||||
評價結論 與建議 | 結論: 通過工程分析、資料查詢并結合本項目各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接觸程度、接觸方式、使用量及危害因素危害性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三氯乙酰氯、甲醇、氯化氫、甲基叔丁基醚、氨、氯化亞砜、二氯甲烷、甲苯、氯乙酰氯、DMF、三聚氯氰、異丙醇、乙腈、乙酰氯、芐胺、乙酸乙酯、三乙胺、醋酸、丁酮、醋酐、氫氧化鈉、吡啶、對甲苯磺酰氯、硫酸、N,N-二甲基苯胺、硼氫化鈉、甲胺、硫酸二甲酯、正庚烷、硫光氣、異戊醛、正己烷、二正丙胺、氰化鈉、氰化亞銅、氰化氫、甲酸、噪聲。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安監總安健【2012】73 號)規定及本項目的特點,確定本項目行業分類為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業,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 綜上所述,通過工程分析、風險評估、資料查詢及對本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綜合分析與評價,確定本建設項目在以后的設計、施工和正式投產中,將已考慮到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意見、建議加以落實,并充分吸取同類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經驗,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制度,在保證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措施有效運行的前提下,擬建項目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在職業病防治方面可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擬建項目在職業病危害預防角度考慮是可行的。 | 建議: (1)進一步設計時的補充措施 (2)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補充措施 (3)施工過程防護建議 (4)預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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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評審 意見 | 2019年10月17日,江西金豐藥業有限公司在南昌市召開評審會議,會議邀請江鑫、陳紹壽、曹和贛3位職業衛生專家組成評審組。專家組評審意見如下: (一)《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概況介紹基本清晰; (二)《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進行了分析與評價; (三)《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的分析、評價正確,提出了對策與建議; (四)評價結論正確。 (五)《評價報告》修改意見: (1)核實重點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評價依據; (2)細化應急救援分析與評價; (3)完善本項目職業病風險評估; (4)完善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及建議; (5)專家組提出的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