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洪城加油城改建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報告編號:GCYP 2019-039) | |||||
建設單位名稱 | 南昌市洪城加油城 | 聯系人 | 萬強 | ||
地理位置 | 南昌市西湖區洪城路659號 | ||||
項目名稱 | 南昌市洪城加油城改建項目 | ||||
項目簡介 | 南昌市洪城加油城原建設項目于2016年建立,設有0#柴油20m3臥式鋼質貯罐2個、93#汽油20m3臥式鋼質貯罐2個和97#汽油20m3臥式鋼質貯罐1個。因加油站不能滿足當前安全條件要求以及安全生產需求,為規范加油站建設標準,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加油站安全生產,現由江西省化學工業設計院設計改造,改建為5個SF承重埋地臥式儲罐:30m3 0#柴油儲罐1個、30m3 92#汽油儲罐2個、30m3 95#汽油儲罐1個、30m3 98#汽油儲罐1個,油罐總容量為150m3,柴油罐容積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為135m3,屬于二級加油站。 | ||||
項目負責人 | 譚松 | 譚松 | 譚松、彭少波、姚東陽 | ||
現場調查人員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員 | / | 時間 | / |
采樣人員 | / | 時間 | / | ||
檢測人員 | / | 時間 | / | ||
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通過工程分析、資料查詢并結合本項目各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接觸程度、接觸方式、使用量及危害因素危害性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汽油、柴油。 | ||||
評價結論 與建議 | 結論: 通過工程分析、資料查詢并結合本項目各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接觸程度、接觸方式、使用量及危害因素危害性等因素綜合分析,確定本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汽油、柴油。 根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安監總安健【2012】73 號)規定及本項目的特點,確定本項目行業分類為“機動車燃料零售”,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汽車加油站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有關問題的復函》(安監總廳安監函【2015】59號)確定本項目為“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 綜上所述,通過工程分析、風險評估、資料查詢及對本項目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綜合分析與評價,確定本建設項目在以后的設計、施工和正式投產中,將已考慮到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和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職業病危害防護措施、意見、建議加以落實,并充分吸取同類項目職業病危害防護經驗,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監督、管理制度,在保證各項職業安全衛生措施有效運行的前提下,擬建項目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預防和控制的,在職業病防治方面可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擬建項目在職業病危害預防角度考慮是可行的。 | 建議: (1)進一步設計時的補充措施 (2)職業衛生管理方面的補充措施 (3)施工過程防護建議 (4)預防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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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評審 意見 | 2019年12月2日,南昌市洪城加油城在南昌市召開評審會議,會議邀請李元峰、王建偉、張陸兵3位位職業衛生專家組成評審組。專家組評審意見如下: (一)《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概況介紹基本清晰; (二)《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對工作場所、勞動者健康影響與危害程度進行了分析與評價; (三)《評價報告》對建設項目擬采取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防護措施的分析、評價正確,提出了對策與建議; (四)評價結論正確。 (五)《評價報告》修改意見: (1)完善擬建項目改造內容說明; (2)完善清罐作業應急救援分析與評價; (3)專家組提出的其他意見。 |